臺灣企業因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實行之策略
Strategies for Taiwanese Companies in Respons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uropean Union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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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The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正式法案於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依據正式文本內容,CBAM將分兩階段實行。針對第一階段過渡期,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明定歐盟進口商或報關代表人的權利和義務,要求其履行納管產品之申報;預計2026年1月1日起,CBAM的第二階段正式期將實行,屆時對於進口至歐盟的每個CBAM產品,歐盟進口商或報關代表人需履行CBAM財務義務。CBAM實行後,我國輸歐且產品受納管的企業,需配合提交CBAM產品碳含量報告。有鑑於此,本文將重點摘要企業需關注的法案內容,並提出臺灣企業因應CBAM過渡期及正式期的供應鏈監管策略,協助企業除了配合歐盟進口商履行CBAM義務,更重要的是制定企業內部及供應鏈的長期減碳計畫。
【內容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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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歐盟推動CBAM的主要原由
- (一)CBAM是歐洲綠色新政的重要一環
- (二)強化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
- (三)防止碳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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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BAM法案內容重點說明
- (一)CBAM分兩階段實行
- (二)CBAM納管產品及範圍
- (三)CBAM產品碳含量管制範疇
- (四)CBAM產品碳含量計算方式
- (五)CBAM相關角色及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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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灣企業因應CBAM過渡期之策略
- (一)過渡期間須按季申報產品碳含量
- (二)產品碳含量監測步驟與方法
- (三)過渡期碳含量計算緩衝政策
- (四)過渡期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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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臺灣企業因應CBAM實行之策略
- (一)釐清自身碳排放
- (二)評估合規監控方式
- (三)建構監控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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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期程提交CBAM報告資訊,以利產品順利出口
- (二)建構製程長期監控規劃,提升國際競爭力
【圖表大綱】
- 圖1、CBAM產品碳含量管制範疇
- 圖2、CBAM產品碳含量計算公式
- 圖3、CBAM法案主要角色及其義務
- 圖4、過渡期碳含量計算緩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