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時報,林淑惠/台北報導
- 2020/2/13 上午5:30
- 664
NCC委員會議12日審議通過「傳播政策白皮書」,被視為未來規管有線電視、廣播、頻道、媒體、OTT、MOD等廣電事業最重要的政策方向,其中針對Netflix、LINE TV、愛奇藝等OTT TV業者,將首度設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納管OTT TV業者,包括OTT業者改採登記制、具一定規模的業者必須公開揭露扶植本國影視內容同時提出具體措施。
此外,依據財政部規定,銷售OTT TV等電子勞務予我國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新台幣48萬元,就必須自行辦理或委託報稅代理人申請稅籍登記,換言之,將強制國際及國內大型OTT TV業者善盡納稅義務。
台灣是國際上第一個設立OTT TV專法的國家,各國都相當關切NCC這次立法方向。
NCC透露,Netflix、LINE TV等跨國及本土業者,在台灣不管是收視戶或傳輸量都已達到一定規模,有可能都會被列入納管對象。
不過,因兩岸關係條例未將OTT TV業者納入正面表列項目,愛奇藝、騰訊等中國OTT業者不必然會被納管,引發國內外業者質疑。
對此NCC委員洪貞玲表示,相關部會將進行跨部會協商。
目前主流OTT TV業者包括Netflix、LINE TV、Hulu、Comcast、FOX+、愛奇藝、LiTV、Choco TV、KKTV、Spotify以及中華電MOD的VoD業務、台灣大的myVideo、遠傳的friday影音。
除了OTT TV專法全球獨創,對於有線電視業者多次建議應該放寬單一有線電視業者總收視戶不得超過全國1/3上限規定,洪貞玲則表示尚不納入考量。
至於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等屬性的IPTV業者,考量兩平台內容還未達到收視戶可相互取代、流通特性,因此,仍沒有打算以一部法典規範,換言之,MOD仍以「固定通信業者管理規則」、有線電視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而OTT TV則以「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規範。
近年有關頻道代理商與頻道商、有線電視系統台之間的授權爭議不斷,已引發多起斷訊事件,NCC也考慮是否將頻道代理商一併納管規範。
至於消費者關注的分組付費機制則確定2021年上路。
更多新聞
- 矽谷台美產業科技協會年會 王美花:合作更深做全世界生意
- 大易橙在手訂單逾百億 今年EPS拚30元
- 聯發科攜達發 搶連網基建商機
- 達興材料、山太士 9月營收登頂
- 聯電18億美元籌資案啟動
- 要公平 台電擬找台積電包電廠
- 華為、高通 達成專利授權協議
- BMC紅不讓 信驊Q3營收攻頂
- 超微蘇姿丰6日訪台密會供應鏈 傳8日赴韓談AI合作
- 記憶體雙雄 9月營收齊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