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大放小 財政部新增四項避風港條款
- 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
- 2019/12/12 上午5:30
- 210
新聞大綱
財政部官員表示,財政部近日公告函釋、新增國別報告避風港條款,若跨國企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未達30億元,或是全年跨境受控交易總額未達15億元,在台分公司、子公司免交國別報告。
官員指出,部分跨國企業認為台灣經濟體與市場過小、不願用書面提供全球性的國別報告,我國考慮到稽徵實務情況、要「抓大放小」,第一步是參考國際標準,新增國別報告避風港條款。
另外,未來三年內採取第二步,將三層文件的申報系統全面轉為電子化,讓跨國企業可線上遞交。
我國整體三層文件為國別報告(CbCR)、集團主檔報告(MF)及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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