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沈能元、李樹人、廖靜清/台北報導
- 2024/7/4 上午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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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計九月修法,八十歲以上且有長期就醫紀錄者、失能不可逆之特定病症者,以及具有偏遠地區醫療診所長期就醫紀錄的失能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巴氏量表),可申請外籍看護。對此,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贊成這種漸進式開放,可減少衝擊,如依照在野黨全開模式,五十三萬人符合資格,衝擊太大,恐大禍臨頭。
不過,臨床醫師認為,不應過度設限,不是所有年逾八十的長者都會申請外籍看護,如緊縮資格,勢必讓許多家庭繼續受苦。家醫科醫師陳永煌表示,因家庭結構改變,大部分子女在外地成家立業,無法照顧父母,也無力承擔照顧壓力,政府應開放多元管道,大幅放寬申請家庭看護移工的資格,不宜設下嚴格的門檻。
對於勞動部設下門檻,亞東醫院神經醫學部失智中心主任甄瑞興說,「都已經八十歲了,為什麼不讓所有老人家好好被照顧呢?」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的時代已經過去,如有機會聘用外籍看護,可以減少家庭負擔。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復健科主任武俊傑表示,門檻如太嚴,僅有五萬多人可申請,這與現實狀況有所差距。例如,家中有兩名年逾八十歲的長者,雖身體狀況不錯,但子女如聘用外籍看護,在旁協助照護,可降低跌倒風險。但如果依照勞動部標準,就不能聘用外籍看護。
民團則持相反意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陳景寧贊成勞動部採漸進式開放,設下三大門檻,她表示,全國外籍看護約廿一點四萬人,每年成長一萬人,不可貿然放寬,否則將重演新冠期間「加碼搶工戰」。
她表示,若開放八十歲以上長者免評,將產生「四害」,第一是重度困難照顧家庭首當其衝,第二是聘請外籍看護後的健康長者,生活自理能力恐快速下降,第三是看護恐成為「幫傭化」,挑案將更嚴重,第四是阻礙本土長照服務發展。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林意森則建議,政府應依照護程度,建立外籍看護不同的薪酬制度,再給予重症、經濟弱勢家庭適當的薪資補貼,減輕其經濟負擔。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也說,重症要加薪留才,需要政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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