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時報,馮建棨/台北報導
- 2022/1/24 上午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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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將在今年(2022)第三季進行選商作業,首波針對2026年至2027年3GW的裝置容量,預計將選出六個風場獲配開發權,每個風場最高500MW並予100MW的彈性空間,截至1月底十組團隊開發商中已有11個風場通過聯審會議,僧多粥少,預料三階風場開發權將形成土洋對決的激烈爭奪局面。
過去離岸風電開發時,由於風機高度涉及航空飛行安全、風場位置位處航道旁影響船隻行經安全、甚至是風場地點位在漁民傳統漁場上,讓風場設置相當困難,因此經濟部設計區塊開發選商時,要求開發商在環評之前,必須先經八大部會及單位聯合審查,確保可能出現的問題障礙先行排除。
據悉,截至1月底已有11個風場正在聯審審查,陸續完成提交環保署進行環評審查,且環保署也在1月底將先進行座談會,確保環評審查過程的一致性,並確保對環境影響最低的標準。
據了解,各大開發商總計超過十組團隊有意參與三階的區塊開發,各個來頭都不小,德商、丹麥商、西班牙商、加拿大、英國及新加坡商皆有,每家開發商都有多個風場開發計畫,形成春秋戰國時代。
十組團隊分別有達德的又德及達天風場;沃旭的大彰化東北、旭風一號、二號、三號、沃能一及沃能二;CIP的渢汎、渢成、渢利、渢妙、渢佑及福芳;多家開發商組合的海鼎一號、二號、三號;上緯新能源SRE的海盛及海碩;北陸的北能及加能風場;伊比德羅拉的大中部、果豐、菊島;台亞風能的環亞及環宇;亞泥的竹風;萊茵能源RWE的新風、萊風、萊中、海安、彰風等。
值得注意的是,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目前正在進行建設,多個風場由於設計變更及風場規劃改變,都要進行環差審查,由於離岸風電對於環境影響仍持續,部分環評委員相當關切風機對環境與生物影響,過去在風機間距、風機結構強度及施工過程中的噪音與空污都被關切,因此在未來區塊開發要進行審查時,預料會聚焦在這些議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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