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時報,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 2014/4/4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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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昨日出爐,民進黨與太陽花學運團體同聲抨擊。民進黨認為,政院版只是將行政命令審查法制化,企圖推出「不監督的背書條例」,欺騙民眾。學運團體認為,政院版依舊沒有「國會實質監督、人民參與」的內涵,因此認定政院版監督條例「死當」。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批評,政院版是另一種形式的「鳥籠公投」,國會無法實質監督,甚至認為「違憲」。立委段宜康認為,政院版只是將過去行政院的「黑箱」作法放入法條中,「國會實質審議的空間其實很小」。
段宜康進一步分析,這部草案因為制訂匆促,還出現相互矛盾情況。段宜康說明,草案第16條指出立委對協議之審查,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要在3個月內完成審查,段宜康點出,該條文是針對「行政命令」所制定的審查期限,然而草案第20條又說,經立院審議通過的協議「與法律有同一效力」。
未於時限審完,要依照行政命令規定生效,若有審完就具有法律效力,段宜康質疑,所以兩岸協議是「法律還是行政命令」?
學運團體指出,政院版本裡兩岸協議竟只能包裹表決,無法修改,衝擊影響評估也只有國安會作國安審查,而且是在談判大致完成後,才會開公聽會,領導陳為廷認為,政院版本只是「徒具形式、就地合法」的虛應故事。
律師賴中強強調,協議審議過程應該要「可修可改」,若只能「一字不改」通過,則令人失望,同時形容「3個月內未審查完視為生效」的條文為「張慶忠條款」,直呼「張慶忠又來了」。陳為廷呼籲,監督條例應遵循「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國會能監督、政府負義務、人權有保障」等五項原則,才能真正符合公民團體與全民的期待。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更於晚間發出聲明,對於現存政治僵局,具體提出兩個作法,第一,總統應明確承諾學生「先立法,再審查」訴求,蘇貞昌認為,現在要立即審查服貿協議只會製造更大的爭議,今日政院也提出監督條例,那就將各方版本儘速付委,立法後再行審議服貿。
第二,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對於包括核四、年金、服貿等凝聚共識外,同時應考慮修憲,包括降低修憲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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