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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源循環促進法 業者反彈
      •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 2024/5/26 上午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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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部正著手將現行「廢棄物清理法」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整合成為《資源循環促進法》,原訂今年2月公布草案,但與業者溝通後反彈大,草案預計延至9月後才有機會亮相。

      這是去年上路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外,環境部另一具挑戰性的修法工作。由於碳費今年開徵,明年後開始繳納,促進費未與碳費連結,不少業者擔心被多剝一層皮。

      環境部長彭啟明22日在立法院業務報告時,並未提及《資源循環促進法》相關進度。不過彭啟明表示,目前已與資源循環署討論,加入一些想法,讓外界不要只看見又要多收一個費用,而是要了解從源頭管制的重要性,「資源循環應從產業發展、環境就會好的角度下手。」

      過去兩部法令執行上偏弱,且相關條文橫跨十個部會,為避免多頭馬車,兩法整合後,環境部成為主管機關。彭啟明認為,《資源循環促進法》跨部會、跨產業,應讓產官學研聚在一起,有共識往下走才比較好,這幾個月將開公聽會凝聚共識,希望下個立法院會期有機會提出草案。

      由於《資源循環促進法》規定,未來特定事業廢棄物將被公告為「產業責任物」,業者須繳交「資源循環促進費」,也就是針對回收再利用缺乏市場競爭力且具資源循環利用必要性者,公告為產業責任物,並且向產源課徵並補貼再利用產品最終使用者,引導再利用產品適材適所。

      不過,環境部陸續舉行座談會,業者們都相當擔心立法問題。由於碳費今年開徵,明年後開始繳納,促進費未與碳費連結,不少業者擔心被多剝一層皮。

      鋼鐵業者直言,不宜貿然新設資源循環促進法來取代既有的廢棄物清理法,建議在廢棄物清理法架構下納入資源循環原則及相關條文,以緩和修法衝擊,甚至直指草案將廢棄資源定義涵蓋廢棄物,可能導致可回收循環利用之經濟材料遭汙名化。

      在促進費部分,工總指出,業者已繳納相當多費用,包括碳費、水汙費、空汙費、海汙費、土汙費等,環境部應將各類費用與資源循環促進費整合;飲料工業公會提到,身為末端包裝飲料製造業目前已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不了解促進費又將給予業者哪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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