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大放小 財政部新增四項避風港條款
- 2019/12/12 上午5:30
- 工商時報
財政部官員表示,財政部近日公告函釋、新增國別報告避風港條款,若跨國企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未達30億元,或是全年跨境受控交易總額未達15億元,在台分公司、子公司免交國別報告。 官員指出,部分跨國企業認為台灣經濟體與市場過小、不願...
財政部官員表示,財政部近日公告函釋、新增國別報告避風港條款,若跨國企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未達30億元,或是全年跨境受控交易總額未達15億元,在台分公司、子公司免交國別報告。 官員指出,部分跨國企業認為台灣經濟體與市場過小、不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