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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下載、買機上盒沒事’
      • 聯合晚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 2019/4/17 上午3:17
      • 146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表示,平台販賣非法機上盒或俗稱追劇神器的App應用程式,要趕快下架,否則被影視權利人提告,依新修正的著作權法,這涉及侵權,要負刑事責任。

      至於下載的民眾、買機上盒的民眾?官員說:「無事,不會被罰,只是可能被斷訊。」

      智慧局官員說,著作權法修正案是經濟部提出的,目的在保障國內合法的OTT(線上影視產業)業者權利。

      官員指出,修法後,有刑事責任範圍包括寫程式的人、指導安裝電腦程式的人、販賣機上盒的人、販賣追劇神器的App的人。至於收看的民眾,沒什麼責任,不會受處罰。

      不過,官員說,未來民眾該有警覺,如果對方僅收取少少的月租金,或一次收費,就說會海量提供影視,讓你「永久」看不完,那可能是非法的,一旦被查獲,會被斷訊。

      外傳智慧局會去民眾家裏查緝非法機上盒或追劇神器的App?官員否認。查是檢調去查,不是智慧局去查,檢調會查是因權利人提告。「權利人告的是業者,除了刑事責任,業者還要負民事賠償責任。」所以檢調查緝是查販售平台、查業者,不會查觀看的民眾。

      官員說,業者侵權的行為是發生在境外,透過寫程式,去匯集非法影音網路連結,機上盒或App就是個連結程式。合法的OTT業者要付授權費,但這些非法的業者卻不用付,形成不公平的競爭。這些非法業者有的盜取的是國內影視業的內容,也侵犯內容提供者的權益,「著作權法沒有修正以前,因侵權行為發生在境外,國內業者很難提告,法案修正後,就有所依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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