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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滋患者 3月可器官移植
      •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 2016/2/5 上午3:15
      • 133

      國內愛滋患者醫療權益大躍進,衛福部宣布,從3月1日起,病情控制良好(病毒量低)的愛滋患者,如有器官移植需求,可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目前符合條件的愛滋患者約10人。

      為符合器官捐贈移植公平正義原則,衛福部將參考美國「希望法案」精神,允許愛滋感染者能捐贈器官分享大愛,疾管署去年10月承諾研議修正相關條例,預計最快年底可完成作業,屆時愛滋感染者就能捐贈器官。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目前國內約有10多名洗腎的愛滋患者,等待換肝的感染者則在10人以內,登錄中心正在登改線上系統,以便第一線醫師協助愛滋感染者登錄器官待移名單。

      「有受,即有捐」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目前C肝患者器捐對象為C肝患者,未來愛滋患者捐贈器官,受贈者將以愛滋患者為主,一般患者無須擔心,等待器官的愛滋患者更能提早接受手術。

      基於器官來源有限,依據目前規定,愛滋病帶原者或患有其他不能控制的感染患者,不得等待接受器官(如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小腸等)等移植手術,影響愛滋病帶原者醫療權益。

      王宗曦表示,隨著醫療進步,愛滋病已被視為慢性病,歐美先進國家(如美國、英國、西班牙等)均已開放愛滋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臨床顯示,愛滋病人在接受器官移植後,擁有有不錯的存活率。

      王宗曦表示,衛福部多次邀集愛滋、移植及其他相關專科學協會召開研商會議,終於在2月3日會議做出這項決議,修改現行規範,讓愛滋患者也有獲得器官移植的機會。

      醫師建議:高危險群 應預防性投藥

      【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北市聯合醫院發現愛滋感染者有延遲通報狀況,醫師表示,臨床上確實有人染愛滋很久卻未篩檢,很可能因此傳染給其他人;這些不願意篩檢的潛在感染者,很難預估有多少人,除了加強宣導安全性行為,應針對風險較高族群考慮每天固定或性行為前預防性投藥。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表示,所謂較晚通報有幾個原因,例如感染者已經感染很久才篩檢出來,或有些患者感染到較惡性的病毒,雖感染沒多久,但也可能被誤認為屬晚通報個案。令人擔心的是,不願意篩檢的潛在感染者,較容易造成其他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感染。

      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表示,民眾應避免危險性行為、慎選性伴侶,至於是否事前預防性投藥,因為自費費用較高,且預防投藥仍有可能忘記服藥,最好的方式仍是戴保險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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