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時報,譚淑珍/台北報導
- 2016/12/8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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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昨(7)日直言,這對台灣經濟起飛、友善投資環境是反面的效果;一例一休闖關,砍了7天假,他表示肯定態度,但是,多了特休假、加班費加倍,「我們是很有意見的!」
工商協進會昨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一例一休案成為包括林伯豐、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及華南金控副董事長林明成等與會企業關注的議題。
林伯豐說,不滿1年的員工就有3天特休假,是連公務員都沒有的待遇,每多1天,企業年增逾90億元的成本,這是不對的,「應該要求公務員比照辦理。」
還有加班費,他說,每逾1小時算4小時、逾4小時算8小時計,「非常不妥」,這比加班費加倍或加2.33倍都要嚴重,會逼使企業更為強化績效管理,反而未必對員工有利。
林伯豐解釋,企業拿到的訂單多半是固定的量,而且也都是能讓員工在8小時內完成的工作量,在沒有一例一休修法前,若有員工沒有在8小時內完成工作,是員工效率不好,但是「我們會忍耐」;可是在一例一休修法通過後,企業會在鼓勵員工重視績效並提高績效獎金同時,也會對故意拖延工作、績效不好的員工,予以檢討、資遺或是解雇,這對台灣經濟起飛、友善投資環境都是反面的效果。
徐旭東緊緊皺著臉說:「這真是一言難盡!」問題是,台灣吃得消、吃不消?尤其是中小企業,政府一方面要中小企業回台投資,一方面又立這樣的法,「他們吃不消!」
他直言,大家都喜歡放假,放假也不見得是不對的事,但是,「你得要吃得消,你的競爭力夠不夠高?唉,這真是一言難盡!」
黃茂雄也認為,政策制定一定要將競爭力考慮在內,台灣畢竟還是要持續奮鬥、努力,但是,「也只能接受了。」
不過,林明成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一例一休修法後,要不要加班是可以選擇的,如果企業需要員工加班,表示有訂單,業績不錯,「就應該多給人家一點,我們台灣真的是工資太低了,是四小龍最低的。」而員工願意加班可以領多一點加班費,是雙贏。
況且,他說,這是有選擇性的,如果企業不想多付加班費,可以選擇不要員工加班,讓員工休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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