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預告 客運業國假可連9天工作
- 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 2019/1/5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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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昨(4)日預告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及市區汽車客運)因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等,因應公眾生活便利所需,確實有適用「7休1」例假日挪移例外的必要,但放寬這例外有2條件,包括最長只能連續上班9天、以及不可連續4天單日工時逾11小時。
交通部去年向勞動部申請,汽車客運業在年節等國假期間能「做9休1」10休1,甚至是「做10休1」11休1,納入7休1的時間例外行業。
因勞動基準諮詢會委員擔心駕駛連續上班時出現易過勞情況,在審查過程時強調,除了疏運計畫,一定要另有配套,同時也要拒絕「例外中的例外」,也就是不同意「做10休1」的11休1。
勞動部昨日預告,將汽車客運業指定成為《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的例外行業,預告期有10天,至14日為止,在完成法制作業後,可趕上今年的春節連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解釋,汽車客運業者確實有配合疏運的需求,如果要適用7休1的例外,也要考量勞工健康與乘客安全,也就是「做9休1」10休1;另針對每日工時部分,勞動部只開放,單日工時不得超過原本勞基法規定的12小時上限外,也不可以有連續4天單日工作超過11小時的情況,即只要駕駛連續3天超過11小時的駕車,第4天的工時就必須低於11小時。
勞動部強調,目前只是預告,搜集外界意見後還要經過法規會審查,通過才會正式公告。
未來汽車客運業者想要適用須與工會、或召開勞資會議與勞工協商取得勞工同意,超過30人以上的企業,也必須要在向地方主管機關或是線上辦理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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