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福音 基本生活費調升
- 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
- 2018/12/25 上午5:30
- 257
新聞大綱
財政部昨(24)日公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6.6萬元調升為17.1萬元,並追溯自今(107)年1月適用,明(108)年5月報稅時可適用,預計受惠戶數為177.4萬戶,稅損約55.3億元。
我國納保法訂定基本生活費須審酌主計處「107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60%計算。
而106年支配所得中位數為28萬4,228元,打六折後為17.05萬元,以千元為單位四捨五入後即為17.1萬元。
納保法105年底上路,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更改計稅公式,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以及儲蓄投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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