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時報,彭媁琳/台北報導
- 2019/4/12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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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1日指出,2019年將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扣除額等4項扣除額,讓年薪40.8萬元以下、雙薪家庭年薪81.6萬元以下,或4口之家年薪123.2萬元以下的國人,均可不用繳所得稅,預估將有542萬戶受惠,減稅利益369億元。
如果再加上基本生活費部分,今年財政部在綜所稅相關減稅利益合計424.39億元。
財政部於行政院會中提出「107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優化措施」報告,自2019年5月開始實施讓民眾有感覺的稅制優化政策,包括:提高4項扣除額、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為40%、個人股利所得可選擇併入綜所稅總額課稅。
提高扣除額方面,包括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扣除額,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育兒家庭的租稅負擔。
以實施稅改前後比較,單身月薪3萬元,年薪40.8萬元可免繳稅,等於少繳稅5,100元,四口之家若含五歲以下子女二人,夫妻各4.5萬元月薪,年薪123.2萬元以下免稅,等於省稅1.97萬元,不無小補。
財政部說,4項扣除額的減稅利益369億元,受惠542萬戶。
為了有利於留才、攬才,並提高國際競爭力,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為40%。
財政部指出,日本最高稅率為45%、韓國為42%,我國則從45%調降為40%,將有助於企業延攬高階專業人才,帶動產業創新升級、增加就業與投資。
實施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方面,個人股利所得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上限為8萬元,或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
另外,財政部公告107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為17.1萬元,並將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之比較基礎項目修正為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納稅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上述比較基礎各項目合計數部分,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預估受益戶數由修正前21.93萬戶增加至177.45萬戶,減稅利益由4.32億元增加至55.39億元。
為便利民眾納稅,財政部也宣布,新版報稅系統上線,並且提供行動支付專屬QR code,納稅義務人掃描後即可完成繳稅,簡化行動支付繳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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