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僱人 企業增扣稅額5月適用
- 工商時報,記者劉靜瑀/台北報導
- 2015/2/10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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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救生圈」今年5月報稅立即適用!經濟部昨(9)日表示,失業率連續半年高於3.78%情況下,新投資或增資,增僱2名以上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公司營所稅扣除額度將提高至130%。
經濟部指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案去年在5月20日三讀通過,以租稅優惠作為鼓勵企業加薪。經部昨日公告的「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共計10條,包括當失業率連續六個月高於3.78%後,自生效日起兩年內,中小企業增僱本國籍員工並符合一定要件時,得就每年增僱本國籍員工支付之薪資額加成130%,申請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去年修正時,也增明「日月光條款」與「排除條款」,前者是指若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法規,經確定才發後,可停止獎勵並追回租稅優惠。後者則是明定加薪抵稅的排除狀況,包括僱用機會不在本國、僱用短期工作,且最近三年內違反勞工法規;收購企業而增僱員工;經營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之行業或人力派遣服務業等;銀行拒絕往來戶或三年內欠稅款,共有七款排除適用。
官員說,因目前國內經濟情勢已符合適用的經濟環境,因此今年5月報稅時,公司營所稅扣除額度將可提高至130%。優惠適用期間自公告之生效日起算兩年,但首次優惠適用期間回溯自103年5月20日起算2年,未來是否落日,將待1年半後再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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