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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災保護單獨立法 千萬勞工受惠
      •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 2019/12/16 上午0:00
      • 53

      經多年延遲,攸關全台千萬勞工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終於經勞動部審查通過,年底前送行政院審議。職災保險法單獨立法最大變革在五人以下企業納入強制投保對象,連打零工臨時工,其自然人雇主都可到超商等繳費投保;另新法也打破打工族等部分工時投保薪資級距,一律改依基本工資投保,最高投保薪資則上調到7萬2800元。

      若是以最高等級投保的勞工發生職災,死亡補償就由206萬1000元提高到327萬6000元,增加121萬5000元。

      目前職災保險附屬在勞工保險條例,但勞保條例僅將五人以上事業單位列為強制投保對象,導致五人以下微型企業員工未有職災保險保障。各界早有職災保險應單獨立法聲浪,但職災單獨立法涉及層面廣且複雜,勞動部早在七、八年前就提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構想,也陸續擬訂草案,都不了了之。

      此次總統蔡英文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列為競選政見之一,勞動部歷經二年討論研商,才重新提出草案,將職災保險從勞保中獨立出來。最大差別在於,未來所有受雇勞工,包括五人以下企業皆須強制加入職災保險,預估會有1038萬名勞工在受惠範圍內。

      勞動部表示,草案共有六章、108條,因這是一個全新的法案,也包含部分過去規定在勞保的內容,並纳入原本職災勞工保護法規定,審查過程花許多時間和委員討論。

      新法實施後,未來只要受雇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不論雇用人數皆強制納保,所有勞工皆屬強制納保對象,雇主需為其投職災保險。至於沒有一定雇主或是自營作業者,一樣到職業工會投保。其他如到營造業等臨時承接標案的自然人雇主,未來也可到便利商店等繳費就可投保。

      勞動部說,職災保險與勞保脫鉤後,投保薪資上限也會與勞保投保薪資脫鉤,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增加對高薪族的職災保障。

      至於較低薪的打工族,過去因為部分工時可以低於基本工資的投保薪資級距投勞保,職災也是以此標準補償,補償金額較低;新法取消打工族的投保薪資級距,若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改依基本工資投保,也就是未來一旦發生職災,可以得到較高職災給付。

      給付部分,現行職災失能年金是依投保年資、平均投保薪資與失能狀況計算給付,但勞動部認為這樣不利於年資較短者,因此草案取消年資規定。若職災完全失能者, 不論年資,一律依平均投保薪資的70%發給失能年金;嚴重失能則發給50%;部分失能發給20%。

      現行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數為56萬餘家、勞工1038萬餘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預估將增加納入四人以下投保單位14萬餘家、約30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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