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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削6500萬 罰510萬 難怪業者沒在怕
      • 中國時報,葉臻
      • 2018/8/13 上午5:30
      • 164

      全台第2大蛋商萇記泰安蛋品公司去年被抓到販賣逾期蛋,以及使用長蟲、發霉蛋製作液蛋長達8年,犯罪所得高達6443萬7048元,卻只被桃園市衛生局依法開罰360萬元和150萬元,牟取暴利、罰則卻輕,就算逮到又難被判重刑,無怪乎業者敢鋌而走險。

      近幾年食安問題頻傳,衛生局並非沒有作為,但過去業者動輒因罰款金額向衛福部提訴願,許多罰單因此被撤銷。

      今年衛福部公布新的裁罰標準,要求衛生局根據違規嚴重程度裁罰,不少案例罰太輕,因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雖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然而即便是萇記如此重大案例,也僅罰數百萬元了事。

      再者,刑責方面,必須情節重大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致重傷者,或因而致人於死者,才可能遭重判,這部分連專家學者也認為,在認定上有其難度。

      食安把關應人人有責,以元山蛋品為例,將劣質蛋做成的液蛋販售到下游西點麵包、烘培坊以及餐廳等通路,蛋液有無問題,一般家庭主婦一聞即知,何況是專業的蛋糕店老師傅、餐飲大廚,元山的95家下游皆稱不知情,成為事件中的善意被害人。

      或許大多數人確實不知情,卻難保有些下游是貪圖低廉成本而知情不報。

      萇記和元山製作劣質蛋液的手法如出一轍,被逮後也都以業界潛規則、業界慣例、對健康無虞等理由試圖開脫。

      讓人不禁擔憂巨大的食安破洞,檢調只是掀起了冰山一角,到底還有多少上下游食品業者是遵循此一「默契」製作食品,政府若再不嚴加把關、祭出重罰,不知還要犧牲多少人的健康才能導正脫序的食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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