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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減稅大紅包 長照扣除額12萬
      • 中國時報,郭建伸、趙婉淳/台北報導
      • 2019/7/2 上午5:30
      • 330

      蔡政府減稅大紅包又來了!立法院昨三讀修正《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12萬元,未來不論是聘雇家庭看護、入住長照機構或自行在家照顧,都享有減稅福利,但設有「排富條款」,綜所稅率20%以上者並不適用。

      財政部推估稅損20億元,但預計將有29萬人受惠。

      設有排富 3類人不適用

      蔡政府去年初通過稅改方案,調高標準、薪資與身障扣除額,但未考慮長照需求。

      前財政部長許虞哲曾提出長照扣除額政策,但蘇建榮接任後曾暫緩推動,一度引發「許規蘇不隨」爭議,不過財政部最後從善如流提出版本,行政院在今年4月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並將法案送進立法院。

      雖然朝野黨團都認為長照扣除額是好政策,但國民黨團在協商時加碼,認為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每個家庭每年不只花12萬元照顧失能者,認為應將扣除額提高到24萬元,親民黨團甚至喊到30萬元。

      不過民進黨團及財政部並未讓步,仍維持原本政院版的12萬元,最後民進黨團以財政部版提出再修正動議,將條文送交表決。

      三讀版本明訂長照扣除額為12萬元,不限聘雇看護、入住長照機構或在家照顧等樣態,但制定3類排除條款,若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適用稅率20%以上、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或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超過規定扣除金額者,不能申報。

      名模條款 薪資核實減除

      同時,新增「名模林若亞條款」,明定薪資核實減除項目包含「職業專用服裝費」、 「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三項費用納入薪資核實扣除項目,各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收入3%;估計約7萬名、年薪超過220萬元者受惠。

      新法回溯至今(108)年1月1日起實施,民眾明年5月報稅適用。

      (相關新聞刊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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