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日報》,記者林宸誼/綜合報導
- 2024/4/27 上午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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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昨(26)日表決通過「關稅法」,將於今年12月起施行。此次大陸關稅法規定範圍不只有稅收優惠政策,還包括大陸對違背貿易協定的國家進行反擊的權利。
外媒引述外國學者以「核武器」形容大陸的關稅法,指稱通過此法是對可能向徵收關稅國家釋放將予以反擊的訊息,恐加深大陸與貿易夥伴的緊張關係。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所助研究員王國臣指出,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任內幾乎把所有的法都修過一次,尤其在中美貿易戰之後持續進行一些國際經貿法規的補充,或者是單邊立法,例如像是外商投資法、數據出境法等,這次想要凸顯出大陸是依法行政,要在法律、法理上去爭取立足點。
王國臣認為,「其實大陸不會憑空就推出一個法案,這是已經醞釀很久或者反覆的修訂。」但由於中美貿易戰持續,加上習近平也會見了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所以在這個時間點上公布這個法,還是相對敏感。
新華社報導,昨日表決通過關稅法,將於今年12月1日開始施行。此次通過的關稅法共有七個章節,包括總則、稅目和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和特殊情形關稅徵收、徵收管理、法律責任與附則。
大陸還沒有公布關稅法全文,不過翻閱先前公布的關稅法草案第16條明定,任何國家違反與大陸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大陸在貿易方面採取禁止、限制、加徵關稅或其他影響正常貿易的措施,對原產於該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可以採取徵收報復性關稅等措施。
徵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範圍、適用國別或地區、稅率、期限及辦法將由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建議,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比較關稅法草案一、二審版本,王國臣指出,二審版本第16條裡,出現「採取」徵收報復性關稅等措施,「『採取』兩字在一審是沒有的,代表中方態度可以很靈活。」
路透報導,新加坡管理大學教授高樹超表示,大陸早在2004年升級「對外貿易法」時,就有關於實施報復性關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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