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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性差異大 中醫藥司:限量須個別研議
      • 聯合晚報,記者羅真/台北報導
      • 2018/5/11 上午2:57
      • 107

      衛福部中醫藥司規畫「得供食品使用中藥材分類及品項」草案,將可作食品使用的養生藥材分類管理惹議,網路農業社團「韋恩的食、農、生活」質疑,草案第四類的肉桂、紫蘇、艾葉,分別能用在卡布奇諾、紫蘇梅、艾草粿等,這些皆是生活中的常見食品,是否未來一律不能吃。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回應,「新鮮食品」以及作為中藥材的「乾貨」應加以區分,舉例來說,製作艾草粿所使用的艾葉是新鮮食品,新鮮食品本就能在市場、超市流通販售,因此,上述這些食品的製作與販售並不會受影響。

      陳聘琪說,在上述草案中,第四類與第五類中藥材也能開放給食品業者使用,換言之,食品業者若要使用乾的艾葉來製作艾草粿也可以,但目前並沒有規範業者的添加限量。

      陳聘琪說,第四類與第五類中藥材的藥性相對較高,衛福部顧慮民眾食用安全,將研議適度規範;每個食材品項的藥性差異大,因此業者可添加的限量還須個別研議,具體的規範方式還會邀集各界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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