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時報,王思慧/台北報導
- 2019/3/13 上午5:30
- 218
勞動部昨(12)下午公告醫療機構住院醫師自今年9月1日起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屆時各大醫院住院醫師將與一般勞工相同,適用勞基法工時及休假規定,並且適用勞退新制,每月提撥薪資6%,有資遣費,預計有4680人受惠;且因住院醫師工時特殊,可適用責任制申請。
不過公立醫院住院醫師因為身分是公務員,不納入勞基法保障。
退休、資遣、職災有保障
勞動部表示,「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的等同權益保障」是蔡英文總統重要勞動政見,各界對於醫師勞動權益應合宜保障,也有共識。
但因為醫師工作性質特殊、養成時間長,且與民眾就醫權益相關,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必須同步考量工時及相關醫療制度調整等配套措施。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在討論住院醫師優先納入勞基法前,包括醫師團體、醫師工作者團體,以及衛福部提出人力補充措施,也提出住院醫師有適用責任制需求,未來將會有諮詢會、預告等程序,若住院醫師納責任制,每天正常工時、七休一及國定假日等規定限制。
勞動部表示,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後,因工作的性質特殊,有申請核定適用該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俗稱責任制)需求,將審慎評估後,依相關法制程序處理。
公立醫院住院醫師不納入
為保障醫師勞動權益,並化解對醫療實務運作可能影響,勞動部持續與衛福部及相關部會、團體溝通;衛福部也規畫人力補充培訓等相關配套措施,並已先頒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規範住院醫師工時、休息、休假等事宜。
黃維琛說,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將會有法定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障,工時給予責任制也適用,跟勞資雙方可接受工時範圍處理,對住院醫師來說,會有明確差別。
至於公立醫療院所是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住院醫師,因其權益有公務員法令規範,不納入勞基法範圍。
(相關新聞刊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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