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垃圾袋新制 5月1日互收上路
- 中國時報,陳俊雄、譚宇哲/新北報導
- 2019/4/24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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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與台北市今23日完成法定公告,雙北垃圾袋5月1日起確定互收,換言之,雙北市民眾在二市購買的專用垃圾袋、環保兩用袋及新北商品萬用袋,均可以拿來盛裝垃圾後交付給雙北市的垃圾車清運,雙北也都在上周各自辦理垃圾收運清潔隊員的教育訓練,以利互收政策的推動。
到4月底仍用該市專用袋
新北市環保局強調,新制在5月1日實施,在此之前兩市垃圾袋並不互通,民眾仍須使用該市專用垃圾袋,以免遭罰。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垃圾袋互收政策是雙北市長在今年3月11日的「柯侯會」中達成的共識,雙北環保局隨即召開推動小組協商會議,除定案5月1日起實施互收政策外,同時成立雙北專用垃圾袋互收推動小組及訂定作業原則,推動小組也將定期評估、檢討互收之執行情形及成效。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雙北也各自修訂垃圾排出規定公告,並共同製作教材及辦理垃圾收運清潔隊員的教育訓練,以推動雙北專用垃圾袋相互收運,便利雙北市民生活與加強源頭減量。
已買環保兩用袋不退貨
新北市環保局說明,新北市議會不分黨派也一直關心垃圾袋降價議題,因2月底決算結果出爐,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成本降低,經重新核算專用垃圾袋費率為每公升0.363元,又考量雙北共同生活圈,兩市市民通勤往返的頻率高,垃圾袋若能互用將更為便民,侯友宜市長決定將新北市
隨袋徵收費率直接調降為每公升0.36元,與台北市相同。
新北市環保局提醒,民眾4月底前購買的專用垃圾袋,或在超市、量販店、連鎖便利商店購買的環保兩用袋,價格雖較5月1日後垃圾袋高,但是除非有非人為原因破損,否則均不能退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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