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盤查 掌握8成工業排放量
- 中央社,
- 2016/1/5 上午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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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6年1月5日電)環保署今天已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優先要求大型排放源盤查登錄作業,將掌握全台8成以上全台工業與能源部門化石燃料燒產生溫室氣體排放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去年7月公布施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參採過去以空氣污染防制法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管制經驗,將列管排放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計算方式、登錄程序、內容、主管機關查核權限、網路登錄及查證作業等規定。
環保署也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優先納入原本依空污法管制的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固定污染源。納依行業別特性與排放量規模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者管,要求公告對象從公告日施行,約可管制269家排放源,掌握80%以上台灣工業及能源部門化石燃料燒產生溫室氣體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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