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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敏食品只標6種不夠 消基會要求全標
      • 中央社,
      • 2016/7/14 下午12:19
      • 57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6年7月14日電)消基會抽驗53件乾貨發現,金針、竹笙逾2成檢出過量人工過敏原;7月起政府卻僅強制標示6種天然食品過敏原,消基會呼籲9種建議標示及人工香料也應一次到位。

      多數國人應該都已知道,過敏是可能致死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在台北、台中及高雄隨機購樣53件乾貨,進行人工過敏原二氧化硫殘留檢驗的結果。

      其中,20件蝦米與蝦皮當中有6件蝦米檢出,但量都合格;11件筍乾與筍片中,5件筍乾檢出,量也合格。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5件竹笙中有1件檢出且超標;17件金針當中,也有4件檢出超標,這2類乾貨的二氧化硫殘留超標率都在 2成以上。

      二氧化硫殘留超標,除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凌永健更關心的是,對照衛生福利部食藥署自7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現制,恐怕漏洞百出,無法真正把引起過敏的食品資訊充份揭露,因為僅強制規定必須標示 6種易致過敏成份。

      凌永健說,這6種為蝦及其製品、蟹及其製品、芒果及其製品、花生及其製品、牛奶及其製品(由牛奶取得的乳糖醇不在此限),以及蛋及其製品。

      他並說,食藥署另外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之建議事項」,對羊奶及其製品、魚類及其製品、頭足類及其製品、螺貝類及其製品、堅果種子類及其製品、含有麩質的穀類及其製品、大豆及其製品、奇異果及其製品等,產品中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殘留量總計達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 9項易致過敏成份,「建議」業者可自願性標示,沒有強制標示。

      他還舉例,人工色素、味精(麩胺酸鈉)、防腐劑與人工香料等食品添加物也可能會引起過敏,不該只有強制標示前述6種天然食品,可仿效先進國家作法,主張一次到位,另外建議 9種易致過敏成份及添加物等全都要標示,以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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