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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法規套新產物 產業創新成空談
      • 中國時報,李宜秦
      • 2019/4/23 上午5:30
      • 345

      隨著科技發展,智慧型手機普及,Uber、Airbnb等網路平台也跟著崛起,進而衝擊計程車、傳統旅館等,引發業者抗議。

      為解決爭議,交通部以既有法律規則,一刀砍下犧牲租賃駕駛。

      然而法律多是在舊時代制定,無法跟上新興產業的腳步,若只是雙方對戰、爭取你死我活,最終我國創新產業將永遠停滯。

      針對新興產業,多數先進國家都是先在一旁觀望發展,再決定要如何處理,反觀我國交通部,卻將新舊產業交替爭議變成兩造對戰遊戲,不是計程車死、就是Uber亡,逼迫新型產物套用舊型法規,最終只會害的新興產物淪入地下化,或是直接消失,社會發展則被迫停滯不前。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長羅承宗指出,美國加州在網約車產業逐漸成熟後,另外制定法規予以適用;日本則是法規具有彈性,針對不同區域,適用不同法令。

      而Uber於2013年進入新加坡,政府雖未直接允許,卻也沒有否決。

      2017年新加坡國會通過《公路交通法》修正案,允許計程車司機也可使用網約App。

      過去5年,新加坡計程車業龍頭康福德高股票上漲25%、叫車輛增加近8%,計程車、網約車呈現共榮共存景象。

      對於消費者而言,消滅任何一方都沒有好處。

      雙北地區交通便利,單手一舉就能招到計程車搭乘,出車站後也可直接攔車,十分便利。

      然而中南部狀況不同,計程車數量少,若有Uber等網約車輛,對消費者而言絕對是好處多多。

      此外,我國近年將發展觀光立為重要政策,對觀光客而言,更不可能只困在北部,也要走訪中南部,且網約車可信用卡付費、事先指定目的地,觀光客上車後就不需與司機說明,可免去語言溝通障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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