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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長盼 CFC能在2022年上路
      • 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
      • 2019/6/15 上午5:30
      • 242

      日前綠委王榮璋提議在「境外資金匯回條例」落日後,同步啟動CFC(個人受控外國公司)要點。

      財長蘇建榮14日於財政部促參司招商大會前受訪表示,順應委員提議,且財政部有意推行,盼CFC可在專法2年期限屆滿後上路、即為2022年施行。

      財政部認為,因應海外資金匯回,先採取讓台商境外資金回台方式,引導有需求回台資金、後續再施行CFC,可以有效防範紙上公司避稅情況。

      蘇建榮指出,CFC是國際趨勢,即使現在不推動,未來還是要因應國際規定。

      CFC與資金專法一併做配套,台商也能提前做規劃。

      所謂CFC要點,指的是對台商以直接或間接持有資本額或股份合計達50%以上,並設立於低稅負地區公司,視為我國境內企業做穿透課稅,目前估計至少十萬家台資BVI(英屬維京)、開曼等免稅天堂紙上公司受影響。

      為因應國際反避稅(BEPS)計畫,且避免台商假借境外紙上公司個人股東名義規避CRS(共同申報準則)條款,財政部於2018年底公告CFC要點,針對三大類型的紙上公司施行穿透課稅。

      若符合CFC課稅範圍,個人股東必須按照我國現行「最低稅負制」申報,也就是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所得,如果境內外所得總和超過670萬時,海外所得須用20%稅率申報,但海外所得低於100萬元者無須申報。

      不過,CFC也設置避風港條款,若台商的紙上公司本身有實質營運活動,或個人、配偶及二等親持有資本額、股份,年度盈餘合計在700萬元以下,就可豁免課稅。

      蘇建榮認為,CFC可優先與兩岸租稅協議脫鉤,因此預計可在2022年上路,其配套也早已準備好,可說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但後續仍須看行政院的通盤評估與立法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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