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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能板認購瘋 立院促納管
      • 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
      • 2021/10/19 上午4:40
      • 447

      立法院財委會18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一個月內研議將投資人認購太陽能板納入監管,且評估讓這些綠電產業改發行證券化,如REITs或金融資產證券化等,在公開市場發行及投資,可活絡市場,也能確保投資人權益。

      立委表示近期永續、綠能等議題很夯,即有許多全民電廠的廣告,訴求民眾認購太陽能板可當成定存,年化報酬率6%,但實際上投資12年才能打平、20年才能達6%以上報酬率,且是先籌資後蓋電廠,投資人根本不知電廠位置及規模,加上很多電廠是委外經營,申購契約是多方合約,投資人根本沒有保障。

      因此,財委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研議將此投資行為納管,或是讓電廠等改發行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金管會才能高度監理。

      金管會表示,要符合證交法的有價證券,有兩大認定,一是投資性,二是流通性,投資人要出資,投資一個共同事業或計畫,要對獲取利潤有期待,且利潤取決於發行人或第三人的努力。

      這些認購太陽能板契約,可能有出資、有報酬率期待、投資在產電計畫上,但可能不具備流通性,即投資人要拿回本金時,是賣回給平台,但這些都必須逐案認定,且可能最終要交由司法判定,才能確定是否違反證交法等相關規定。

      其次是這些太陽能板的收益,來自售電合約,金管會初步判斷恐怕不算是REITs可包裝的範圍,主要是不動產或設備未必值錢或可增值,若是有穩定的售電合約,可能可用金融資產證券化包裝,類似債券資產(CBO),但就要看售電收入是否穩定、持續及如何設計架構。

      不過,金管會表示,多年來並沒有任何發行人來洽談要將電廠包裝成證券化,主要是電廠充滿很多不確定性,也可能血本無歸,國外可能有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案例,但目前國內尚無人提出申請。

      金管會表示,會研議相關的契約內容,看是否有強化監理或宣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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