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堆室外 中市府重罰中火30萬
- 中國時報,盧金足/台中報導
- 2019/3/5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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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對台中火力發電廠開鍘!中火戶外生煤堆置遲未改於封閉式建築物內,台中市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4日開出30萬元罰單,並持續要求改善,絕不寬貸。
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說,中火生煤仍堆置室外,雖採用防風牆及灑水抑制揚塵,但不符合《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將存放在戶外的生煤改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
「該自治條例已給予3年改善期限,中火遲至2018年7月才開始施工!」吳志超表示,中火工期嚴重落後,即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按汙染程度計算裁罰30萬元。
環保局聯合都市發展局,執行台中港區大型汙染源稽查作業,強調《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自2016年1月公布以來,市府對適用業者多次發文要求,應於2018年12月31日起,將生煤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並掌握台中市內符合該規定的業者,持續稽查。
吳志超要求中火應確實將生煤堆置於室內,環保局依「先大後小、先公後私」的空汙管制政策,執行各項管制工作,改善空氣品質,違法者一定重懲。
目前中火共68公頃大戶外生煤堆置場,為降低生煤戶外堆置逸散汙染,中市府要求台電興建室內棚式煤倉,並將所有戶外生煤於2018年底前移入封閉式建築物內。
環保局強調,中火未於去年完成興建兩座室內煤倉,仍將生煤堆置戶外,會繼續裁罰至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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