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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盈餘課稅 大鬆綁
      •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 2019/2/22 上午5:30
      • 502

      產創條例修法出現大逆轉!行政院21日審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初步決定,研發投資抵減率維持現狀不加碼,不過行政院也對工商企業放送大利多,保留(未分配)盈餘加徵5%稅率,未來若進行實質投資,可列減除項目抵減課稅,不再加徵5%稅率。

      這項修法最快3月7日送行政院會拍板。

      另行政院也初步決定,產創條例四項租稅優惠再延長實施10年,施行至2029年為止,提供產業持續及穩定投資環境,以回應業界需求,讓工商界安心投資。

      產創條例四項租稅優惠今年底將屆滿,為因應中美貿易戰衝擊,行政院將產創修正案納入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行政院財經政委龔明鑫21日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會中並未上演財經兩部大亂鬥情況,很快即達共識。

      其中,工商團體最關心研發投抵部分,經濟部主張當年度抵減率由15%提高至20%,分三年抵減率由10%提高至15%,但財政部認稅損太大,堅不同意。

      儘管經濟部讓步願提折衷方案爭取研發投抵加碼2~3%,官員說,龔明鑫最後裁示維持目前稅率,即當年度抵減率15%、分三年抵減率合計10%。

      據悉,政院決定不加碼,主因考量若只加碼1%恐誘因不大,若加碼2~3%,擔心立委在立法院角力會亂加碼。

      經部日前才讓步,同意人才培訓投抵增訂從預告草案刪除,21日爭取研發加碼又失利,看起來似屈居下風,惟財長蘇建榮會中釋出善意,回應工商界保留盈餘稅之訴求。

      據悉,日前龔明鑫即致電蘇建榮研商如何回應工商界增加投資工具誘因之需求,敲定企業若用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可列減除項目,不再加徵5%營所稅。

      此一方案決增訂在產創條例修正條文中,以爭取快速立法適用。

      龔明鑫強調,所得稅法保留盈餘稅原則不取消,而是在產創修法,打開另一扇門。

      龔明鑫舉例表示,若企業未分配盈餘為100億元,其中以20億元進行實質投資,未分配盈餘營所稅計算方式即為80億元乘以5%,若保留盈餘100億全部做實質投資,也不必先被課稅5億元。

      龔說,如此企業不必被迫將保留盈餘拿去做股利分配給股東,可保留下來在景氣預先好轉時投資,不必再去資本市場募資或銀行籌資,廠商若持續投資,對股東也有好處。

      半導體教父、台積電前董事長張忠謀曾轟保留盈餘稅為「反成長稅」,因公司保留盈餘,多用於未來投資需求,持續投資才能把餅做大,課稅將影響企業尋找創新產品的機會,工商團體也認為這是兩稅合一下的產物,應取消。

      (相關新聞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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