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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委會指合法 未違兩岸條例
      • 中國時報,藍孝威/台北報導
      • 2019/4/24 上午5:30
      • 223

      針對《蘋果日報》蘋果指涉中國旺旺11年來收受大陸政府153億補助金,大陸委員會發言人邱垂正昨日表示,台商在大陸企業接受政府補貼都屬於正常範圍,是合法行為,並沒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蘋果所指控大陸資金和政治力滲透台灣媒體,除非提出具體事證,否則政府不宜介入。

      至於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要競選下屆總統,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鴻海集團旗下的富士康設鄭州廠時,也接受大陸政府巨額補助,邱垂正表示,公眾的質疑,還是要由鴻海公司自行說明清楚,在沒有掌握真憑實據以前,政府不宜隨意評論。

      邱垂正表示,大陸為吸引台商投資、發展產業升級,往往給予企業大量的資金扶持,可能是減低稅率,或是土地、廠房租金予以折扣,只要合乎大陸的經營法令規定,都屬於正常範圍內,「這些都是合法行為,並無違反兩岸條例的疑慮。

      對《蘋果》質疑大陸資金挹注台灣媒體,邱垂正表示,由於現在尚未開放陸資投資台灣媒體,所以這部分尚屬違法。

      他也注意到中國旺旺控股公司集團發出的聲明,「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為香港上市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之股東結構不同」。

      邱垂正再度表示,台商在大陸企業接受補貼並無違反兩岸條例,也看不出來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有不法之處。

      至於《蘋果》對旺旺中時媒體的資金流向有疑慮,就請《蘋果》自行問清楚,陸委會不該越俎代庖代為認定。

      據了解,《蘋果》明知中國旺旺跟台北的旺旺中時並非同一間公司,且中國旺旺控股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股東結構不同,一查即明,《蘋果》枉為媒體,還引用錯誤資訊,簡化扭曲為「旺旺集團領大陸補助金」,擺明就是刻意抹黑的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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