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傷262人判賠5億定讞
- 聯合晚報,記者王宏舜、賴佩璇/台北報導
- 2018/8/17 上午3:16
- 280
48年前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來台投資,被控讓員工喝汙染地下水,廠房空氣、工作中接觸的溶劑有劇毒,上百名員工罹癌、過世,被害人求償27億。高等法院去年判486人獲賠7億1840萬元,最高法院今判死亡與部分罹病的262人確定,總金額約5億多元,其餘246人求償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
如今246人仍續纏訟
換言之,這246人因二審判決廢棄發回更審,官司還將繼續纏訟。本案從2002年7月,義務律師團向北院聲請假扣押RCA在台資產起,至今已經超過16年。
1970年,電子大廠RCA到桃園、新竹和宜蘭設廠,1992年RCA關廠,兩年後汙染曝光,RCA前員工發現身體健康亮紅燈,還有不少人罹癌,2004年開始打團體訴訟,但2009年才正式進入訴訟程序。員工關懷協會成員一再表示,一審證人秦祖慧已病逝,「不能再等了」。
RCA工人影像小組曾製作「職病工人的結辯狀」短片,曾擔任PC板品管員的黃春窈因鼻咽癌而枯槁,由於無法進食,自己將食物與維他命搗碎,灌入餵食管中;另名老太太錡玉,死前還惦著服務證編號。
二審引用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奇異被認定是控制公司,應負不真正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高院認為,奇異、Technicolor、百慕達商湯姆遜對RCA有完全的控制關係,RCA沒提供教育訓練、護具,還將有機溶劑和廢液倒進桃園廠中,毒害土地至今整治未果,前員工經飲食、皮膚、呼吸而暴露在毒害中,應負賠償責任。
RCA方律師團反駁,四氯乙烯會致癌只是針對動物研究而非「人」,怎能說是RCA工廠所致?這些病症都是「多年後」才發生。
更多新聞
- 415危機 台電2400萬買電
- 電力數據分析管理師班 第二梯次5月開課
- 缺水又缺電,王美花還在那裡打哈哈
- 三菱電機攜工研院 推進綠色社會轉型
- 張忠謀:土地水電資源 面臨挑戰
- 碳費、四接 新任環長彭啟明首要考題
- 中華電拚淨零減碳 技術長黃志雄提4字訣
- 李詩欽:2028年ICT產值3/4來自國外 應注重全球布局
- 救供電 半天燒2千萬 全年恐逾5億
- 工研院打造淨零創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