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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再讓步 非金融業 也可主導純網銀
      • 工商時報,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 2018/8/17 上午5:30
      • 228

      純網銀股東結構,金管會再「讓步」。

      金管會16日預告純網銀設置標準,原先要求金融業必須持有50%的部分降為40%,並至少一家金控或銀行要持股逾25%,但不堅持一定要編列合併報表,即非金融業持股最高可達60%。

      也就是若Line、中華電信等要申請設立純網銀,其持股最高可達60%,比原先公布的50%再提高10%,不再堅持金融業必須是網銀的單一最大股東或編列合併報表。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年3月宣布要釋出兩張純網銀執照,經過數月討論,昨日開始預告商業銀行設立標準,及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增列純網銀的設立規定,除了資本額與全執照商業銀行一樣要100億元,且設立一年後要補辦公開發行,資訊及財報透明,為有利純網銀股權穩定性,發起人認足所有股分不必公開招募。

      原本金管會要求金融業必須持股50%,8月初考慮降為40%,但要由金融業編合併報表,這次宣布時則確定金融業含金控、銀行、保險及證券等發起人持股40%即可,但至少有一銀行或金控持有25%,且未必要編合併報表。

      金管會規定,純網銀的非金融業大股東必須具有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或電信事業等專業,才能持股逾10%,經核准最高可達60%;同時純網銀董事成員中,具備銀行及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或電信事業等專業資格者必須過半數,且至少有一人是具有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或電信專業。

      例如有五席董事,依規定至少三席是金融專業董事,三席中至少要有一席是具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或電信專業。

      但何謂電子商務或金融科技專業,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個案審查時會認定」。

      相關規定將預告60天,金管會將儘速修正相關法規,趕在今年11月左右接受有意設立純網銀者的申請,最多就是新發兩張純網銀執照;至於純網銀只能透過網路或電子傳輸經營業務,且只能有總公司、客服中心,相關業務要如何經營?可否委外?金管會將再討論。

      (相關新聞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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