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時報,黃有容、蕭雅玲/台北報導
- 2019/1/17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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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底九合一大選期間,中天「陳其邁造勢,邱議瑩說『麥』離開」相關新聞,因「嘸」跟「麥」的認知差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動用《衛星廣播電視法》新修正條文中的「新聞事實查證原則」,裁罰中天20萬元,罪名竟是這一字之差「損害公共利益」。
中天強調,事實就是事實,「大家麥離開」就是大家麥離開,NCC未全盤瞭解事實,做出違誤之認定,令人遺憾。
這也引來用文字獄製造寒蟬效應的譏評。
無罰則照算帳 掀文字獄寒蟬效應
值得注意的是,NCC選前曾稱《衛星廣播電視法》的新聞事實查證原則,並無相關罰則,且「不會介入內容」,言猶在耳,選後又搬出「新聞事實查證原則」,斷定「嘸」跟「麥」是媒體「聽錯」,外界質疑根本是九合一大選後的「秋後算帳」。
而昨天同時因一字之差遭裁罰的,還有東森新聞台非洲豬瘟報導,「網傳淘寶消費送豬肉腸,建議煮熟食用『或』丟棄」,違反農委會主張煮熟「且」丟棄的防疫訊息,「或」跟「且」,也是只有一字之差。
中天新聞台去年11月12日播出標題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的新聞報導,當事人邱議瑩向NCC檢舉,該則新聞把「大家『嘸』離開」,報導為「大家『麥』離開」(台語)。
NCC昨(16)日決議,依照《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裁處20萬元。
NCC專門委員陳金霜說明,中天當時回覆NCC,該報導於中午12時55分播出,同日晚間6時57分,中天有再做更新報導,訪問了立委趙天麟。
到底是「不要(麥)離開」或「沒有(嘸)離開」,人人自有解讀,因此後續報導將邱議瑩或趙天麟的意見據實呈現,並不認為原本的報導「有錯誤」,也未更正。
不介入內容認定 卻咬定發音問題
該則新聞在造勢會場後方收音,音質並不清晰,不少網友留言認同聽起來就是「麥」字;報導遭檢舉時,NCC副主委翁柏宗曾強調「不會介入內容認定」,NCC昨卻一口咬定就是「嘸離開」,還說「中天聽錯」是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議中「大多數外審委員」的決議,並援引《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裁罰。
本次裁罰案是《衛廣法》在2016年修法增訂「新聞事實查證原則」後,NCC第一次認定「違反事實查證」而裁罰。
只是選前選後立場不一,也被質疑是言論劊子手。
(相關新聞刊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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