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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聯董座潘健成 緩起訴遭撤銷
      • 工商時報,陳志賢、張孝義、 蘇嘉維/台北報導
      • 2017/11/18 上午5:30
      • 384

      群聯電子涉隱匿與海外子公司交易,董事長潘健成等人被控成立海外公司虛偽交易作假帳,新竹地檢署8月底偵結,將潘健成等12人處分緩起訴,須支付國庫1.1億元,引發爭議,台灣高檢署17日認為潘等6人所涉本刑刑度,不能緩起訴;潘男等8人獲不起訴部分,都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竹檢續查。

      高檢署不支持竹檢見解,認為將潘健成緩起訴部分,不符現行法律規定,發回竹檢續查,因此竹檢重新偵查本案,起訴潘健成的可能性將大增。

      群聯2016年8月因潘健成持有的連東、華威達及永馳之間的交易未明確揭露,檢調接獲線報,大批人馬赴群聯搜索並扣押文件,潘健成等人也遭到檢調帶回偵訊,甚至一度被限制出境。

      新竹地檢署經調查1年多,今年8月31日偵結,對潘健成8人不起訴;另對潘健成12人緩起訴處分,命潘健成須支付1.1億給國庫,竹檢的緩起訴處分,因極為罕見,引發法界議論。

      竹檢是以證交法中171條第5項偵查中自白可減刑規定,將最輕法定本刑3年之罪,自行減至1年半,給予潘緩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將全案送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經2個多月的審酌,認為竹檢緩起訴處分未交代潘健成1.1億元緩起訴處分金的計算基礎,只見循環交易與美化帳面,未論述資金流向,偵查不完備,竹檢並將本刑3年以上的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等罪減刑為1年6月,也不符現行法律規定。

      高檢署認為,潘健成等8人不起訴部分,有偵查不完備情事,依法發回竹檢續查。

      另潘健成12人獲緩起訴處分,其中因潘健成6人因緩起訴處分有疑義,以偵查不完備理由,一併發回竹檢續查。

      其餘6名被告則駁回再議,獲緩起訴確定。

      針對高檢署的最新裁判,群聯表示,公司法務還未收到司法機關文件,尚不知詳細內容,但一切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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