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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廠偷排廢水 汙染鳳山溪
      •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 2019/10/19 上午5:30
      • 222

      高雄鳥松食品工廠疑偷排廢水、汙染鳳山溪,高巿府環保局架設縮時攝影機蒐證多時,17日抓到對方將廢汙水直接排入上游鳳山圳,現場採樣發現水溫超標,立即命令停排,將視檢測結果,依《水汙法》最高可罰2000萬。

      水溫超過放流標準

      稽查人員17日沿鳳山溪上游鳳山圳巡查,發現鳥松區的食品工廠疑將未處理的廢汙水直接排至鳳山圳,現場採集水樣送驗並量測水質,雖然PH值和導電度無異常,但水溫41.0℃,超過放流標準10月至翌年4月的35.0℃。

      環保局針對鳳山溪上游進行專案稽查,近日發現水質疑遭汙染,懷疑食品工廠將未經處理的食品加工廢水排放至鳳山圳,經現場架設縮時攝影機蒐證多日,掌握排放頻率及時段,17日一舉查獲違規情事立即命令停排廢水。

      環保局指出,現場量測食品工廠排放的水量為39CMD,已屬《水汙法》列管事業中的食品製造業。

      食品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因含大量有機物,經細菌分解後,易消耗水中溶氧,偷排廢水將導致鳳山溪受汙染,水體發黑、發臭。

      依法最高罰2000萬

      環保局指出,由於這間工廠未依規定申請廢水排放許可,未經許可排放行為已違反《水汙法》第14條,在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後,將視檢測結果,若超出放流水標準,依《水汙法》第7條及第40條規定,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

      為遏止事業工廠廢水非法排放鳳山溪,環保局已將鳳山溪中上游畫定為水汙染管制區,11月底將公告,未來只要有汙染水體行為,不論個人或工廠,均可依《水汙法》最高開罰300萬元,若為列管事業單位,最重將罰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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